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2009年11月6日- 公布了《2009‑2012年澳大利亚商用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该计划涉及农用林业、人工林及商业和环境保护兼用林,天然林木材生产活动,锯材厂、人造板厂及制浆造纸厂等。主要内容包括:
一、适应气候变化
行动1——与气象部门合作,研究近期气候变化对林业的影响,并对林区进行区域水平的气候变化预测,确定在哪些地方需要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
行动2——通过对所有林区、森林类型和森林价值的评估,确定气候变化的风险。
行动3——针对气候变化的威胁和机遇,确定相应的诊断工具和技术,以便确定在什么时间采取什么样的森林经营干预措施。
行动4——制定基础设施和木材产品加工设施的气候风险评估方法。
行动5——开展和促进地区规模的植树造林和可持续森林经营。
二、减缓气候变化
行动6——通过以下途径减少温室气体:鼓励投资于造林和生物能源生产;建立木材产品碳储量数据库;制订现有木材产品加工厂减排路线;确定天然林温室气体核算的可行方法。
行动7——鼓励工业部门协同国际同行共同制定具有成本有效性的严格的国际统一的林业温室气体核算标准。
行动8——降低森林和木材产品工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行动9——确保所有气候变化项目都采用一致的和严格的方法评估森林和木材产品的温室气体足迹。
行动10——采取措施发现和解决木材和纸产品循环利用中存在的瓶颈问题。
行动11——基于木材产品的低碳足迹特性,要促进木材营销。
三、生物能源
行动12——响应政策和市场需求,促进可持续生物能源的商业化规模生产。
行动13——为充分利用生物能源带来的机遇,寻找和配备足够的资源。
行动14——制订一个用于评价所有木质原料的可持续性的统一框架和方法。
四、支持行动
行动15——推进和重视现有森林工业数据统计与监测机构的工作,通过更好的定量分析支持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
行动16——通过宣传林业与气候变化方面的知识,降低森林经营的风险,并发现森林培育的新机遇。
行动17——借助森工部门的行动促进其他土地利用部门采取可持续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
《行动计划》的预期成效包括:(1)使林业部门具有生态和经济的可持续性、社会可接受性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从而在气候变化条件下具有较强的竞争力。(2)使森林工业部门的利益相关者具有必要的相关知识,以应对气候变化和做出风险决策,并具有应对成本与收益波动、发现和抓住潜在机遇、对自己的未来承担责任和通过合作应对挑战等方面的能力。(3)通过灵活和具有适应性的管理框架,应对不确定性,促进工业部门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提高利益相关者投资的确定性,促进政府与工业部门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协调的研究与开发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