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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针叶材贸易争端再起

日本《木材情报》2010年11月报道- 去年10月,美国商务代表(USTR)要求加拿大政府就BC省立木不正当廉价销售、违反针叶树锯材协定一事进行正式协商。因美国公平木材进口联盟(CFLI)的陈情和上院议员等方面的压力,USTR不能坐视不管。

1.问题出在哪里

美国方面提出的问题是BC省内陆地区立木销售实情。即非锯材用低质材(4等材)按每立方米25美分销售,而1~3等材价格则根据市场行情等变化,这是2006年缔结的针叶材协定没有涉及到的。但是,CFLI以前就曾表明对低质材销量呈增加趋势的担忧。从CFLI以BC省政府的数据为基础制作的图表来看,4等材占内陆地区立木销售量的比例2006年在10%左右,最近增加到40%左右。

BC省政府从2010年7月1日起改变了立木销售制度,将以前对拥有采伐权企业生产的原木的等级及数量进行调查后由省政府依据这一调查结果征收货款,简化为只根据采伐前的立木调查结果征收货款,省政府的这个措施是为了使大量发生的山松甲虫(MPB)被害木得到迅速利用。但是CFLI指责道,这与廉价销售给锯材企业的低质材数量超额增加有关,相当于提供了不正当补助金。CFLI认为,每立方米25美分的廉价4等材不适合用做锯材,但实际上其中有相当大的比例被提供给了锯材加工企业。

但是,似乎还没有数据能证明这一说法。可以说,BC省的企业尽可能地将低质材用于锯材生产是企业经营的正当选择,但CFLI的担忧也合乎情理。

2.北美木材行情

北美的锯材市场在2010年春出现短暂回暖后继续处于低落状态,但BC省内陆地区的企业仍然能够持续顺利地进行生产并产生效益,这正是不正当的廉价的原木成本带来的结果,CFL对此表示不满。CFLI认为,加拿大对美国的出口量约60%来自BC省,其中大部分是由内陆地区出口的,如果能对此加以控制,对市场的恢复将产生很大效果。

3.国际仲裁

根据针叶树锯材协定,如果双边正式协商40日内仍未解决问题,美加均可向伦敦国际仲裁机构(LCIA)提出仲裁,而且不管裁决结果如何都必须执行。2006年10月协定生效以来,LCIA已收到美国提出的2次诉讼。首先,2007年8月美国政府就加拿大对美国针叶树锯材消费量的计算过大导致出口超过应控制的水平,向LCIA提出诉讼。对此,LCIA于2009年2月做出裁决,应向东部4个省(魁北克、安大略、马尼托巴、萨斯喀彻温)追加10%的出口税,即再征收6 826万加元。加拿大政府提出支付4 670万加元现金给美国以求解决此事,但美国方面没有接受,并从2009年4月开始对从加拿大4个省进口的锯材征收达到5 480万美元的10%追加税。2010年9月起,加拿大政府代替美国继续履行10%追加税的征收业务。

第2次仲裁是2008年1月提出的,内容是以魁北克省及安大略省的林产企业为对象的低息融资、优惠税制、林道开设补助制度等各种计划违反了针叶材协定。

对这次美国新提出的抗议,加拿大方面坚持没有任何违反协定的立场,因此很难通过双边协商来弥合两国主张的裂痕。由于双方都想避免时间和费用上的消耗,所以向LCIA提出仲裁的可能性很大。按照过去的案例,估计至少需要2年才能做出裁决。美加针叶材争端的彻底终结仍然遥遥无期。对BC省而言,唯一明朗的话题就是对中国的木材出口显著增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