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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力争将国产材列入中国《木结构设计规范》

日本《林政新闻》2010年5月26日报道- 日本为推进国产材出口中国,要求修改中国木结构设计标准的动向已经表面化。日本木材出口振兴协议会决定设立基金,筹集活动经费,力争通过标准的修订使国产材作为住宅结构用材在标准中占有一席之地。

在中国,使用整材建造房屋时,要以《木结构设计规范》中标明的“针叶树种木材适用的强度等级”(表1)为参考选用木材。但目前日本的柳杉、扁柏尚未纳入此表,而北美材和欧洲材等因业界团体针对中国政府和中国业界开展了积极活动,均早已列入此表。

表1 针叶树种木材适用的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

组别

适用树种

TC17

A

柏木、长叶松、湿地松、粗皮落叶松

B

东北落叶松、欧洲赤松、欧洲落叶松

TC15

A

铁杉、油杉、太平洋海岸黄柏、花旗松-落叶松、西部铁杉、南方松

B

鱼鳞云杉、西南云杉、南亚松

TC13

A

油松、新疆落叶松、云南松、马尾松、扭叶松、北美落叶松、海岸松

B

红皮云杉、丽江云杉、樟子松、红松、西加云杉、俄罗斯红松、欧洲云杉、北美山地云杉、北美短叶松

TC11

A

西北云杉、新疆云杉、北美黄松、云杉-松-冷杉、铁-冷杉、东部铁杉、杉木

B

冷杉、速生杉木、速生马尾松、新西兰辐射松

来源:中国《木结构设计规范》

《木结构设计规范》的修订工作从2009年起已经开始进行,日本的业界团体也在积极争取参与修订工作。据说在中国国内也出现了对日本木造建筑的评价。因此,决定以日本木材出口振兴协议会为主成立“参与中国木结构标准修订运作基金”,力争将国产材列入该规范。该基金要求企业或团体每家出资5万日元、个人每人出资1万日元,当前的筹资目标为1 000万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