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绿色时报2011年5月11日消息- 在日本,有不少人对目前的森林、林业政策,特别是补助金制度持怀疑或批评的态度。虽然对这一问题讨论过多次,但林业经济学会的一致看法是:由林野厅主导的以补助金为主要手段的政策功能欠缺,阻碍了森林管理问题的解决。
日本为促进造林和育林采取的经济手段之一就是造林补助金,它具有通过拨付经费作为一种规则手段的特性和支援森林组合等特定团体、指导和推广经营等功能,其特征就是多功能性。功能虽多,但不断增加的造林补助金也带来了以下副作用。
阻碍技术革新
作为接受补助金的必要条件,政府规定了全国统一的特定经营体系,由此阻碍了采用符合地区条件的经营体系和经营技术创新等副作用。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补助金制度是国家、都道府县还是市町村提出的,而是政府通过补助金制度对重视经营的私有林经营方法干预过多,阻碍了经营主体有创意的经营技术的发展和创新。
诱发了不注重成本核算的投资
补助金支付也有扭曲市场的副作用。有批评说,造林补助金甚至在不宜造林地扩大了造林,间伐补助金造成间伐材供应过剩,成为木材价格走低的主要原因;对购买高性能林业机械和建设木材加工设施等的补助金,超过了成本核算,导致投资过剩。补助金的存在诱发了不注重成本核算的投资,增加了削弱林业产业的可能性。
手续烦琐负担过重
由于补助金制度项目过多,手续极为复杂,即使是经办人也不容易理解。有人批评说,申请方和受理方的业务量太大,负担过重。
兼具过多功能和过多地介入经济行为的补助金制度,与政策功能的不健全有很大关系。为避免这一问题,当考虑政策如何介入时,应以民间的意愿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