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林业动态》2011年第16期报道- 厄瓜多尔国土面积约25.64万km2,人口约1 430万(2010),人均GDP 3985美元(2010)。据厄瓜多尔环境部2006年调查,森林面积为1 326万hm2,占国土51.7%。
一、森林资源
在森林资源中有天然林601万hm2、人工林16.4万hm2、保护林709万hm2。森林的80%分布在亚马孙流域,其余主要分布在沿海北部的埃斯梅拉达斯。
森林分为6种类型:湿润热带林;干燥热带林;红树林;泛水区平原林;山岳林;湿润温带林和干燥温带林。红树林和干燥热带林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温带林分布在山区,湿润热带林分布在亚马孙地区。
由于扩大农地和过度采伐等,厄瓜多尔每年约有19.8万hm2天然林消失,是在南美地区毁林较严重的国家之一。
据估算,厄瓜多尔有宜林地369万hm2,相当于国土14%,但人工林面积只有16.4万hm2,仅占宜林地4.4%。近年来,由于政府没有引导民间投资造林以及缺乏技术和财政支援,年均造林只有5 000 hm2。
人工林主要集中在山区,主要树种是外来速生种松树和桉树。沿海地区今后有可能会扩大造林,这一地区的主要造林树种是柚木Tectona grandis、轻木Ochroma pyramidele、裂瓣苏木Schizolobium parahybum、蒜味破布木Cordia alliodora及香洋椿Cedrela odorata等。
二、林业管理与林业政策
厄瓜多尔环境部和农牧渔业部是林业主管机构。环境部主要负责保护天然林、取缔非法采伐及管理国家保护区等;农牧渔业部主要负责开展造林和农用林政策。
环境部成立于1996年,1999年农业部森林自然地野生生物厅划归环境部,从此林业归环境部管辖。环境部下设林务局,林务局设有森林法规办公室、森林管理和监督办公室及可持续森林开发办公室。作为环境部的办事处,全国设有7个地方局,下辖23个分局。
林业开发振兴局是2008年3月增设的农牧渔业部直属局,是以实施“国家造林计划”为目的推进国家造林的机构。主要业务包括实施和监督“国家造林计划”、明确推进造林政策和制定计划、确保造林资金、整理造林统计资料、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以及与大学等携手开展合作。除设在首都基多的林业开发振兴局总部外,全国还设有7个地方事务所。总部和地方事务所共有约200名工作人员,他们负责各地的造林活动。
厄瓜多尔的森林政策主要有1981年制定的“森林自然地野生生物保护法”、2006年公布的“国家造林计划”以及2008年环境部开始实施的“森林合作伙伴计划”。
森林自然地野生生物保护法是厄瓜多尔林业政策的基础,对森林资源管理、经营、利用及保护等都做出了规定。例如,民有林所有者在采伐利用森林时必须向环境部申报并得到批准。采伐天然林时,有义务向国家支付环境部规定的立木货款。在运输木材时,需要取得环境部发放的“运材许可证”。为严格管理,在主要道路上设有检查站,由环境部、警察及军队出资组建的半官半民的组织“绿色检查部队”进行原木运输的现场检查。
国家造林计划是指导林业部门发展、旨在通过造林培育资源的全国性计划。该计划设定的目标是20年造林100万hm2,并通过工业造林(目标75万hm2)、农用林造林(15万hm2)和防护林造林(10万hm2)3个项目实现目标。根据林业开发振兴局的数据,截至目前,全国已批准23个地区(每个县1个地区)共计6 897 hm2造林计划,并做了预算。
森林合作伙伴计划是为遏制毁林,对自愿保护森林的农民和原住民的直接补助制度,目的是保护天然林、削减由于森林减少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REDD)以及改善贫困人口的生计。具体补助方法是,对承诺保护天然林的土地所有者每年每公顷平均补助30美元。环境部为更好地开展森林合作伙伴计划,利用卫星数据实施更新植被覆盖图计划,对森林进行监测。
厄瓜多尔林业的主要特点是:林业生产活动以利用天然林资源为主,人工林资源利用有限;制材业薄弱,国内木材消费市场落后;林业工作的重点从以前对天然林的采伐限制和监督等保护政策转向林业产业的振兴。今后,为缓解天然林采伐压力及为木材工业稳定供给原木,扩大森林资源是重要的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