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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联邦众议院通过新《森林法》

人民网5月25日消息- 巴西联邦众议院经过11个小时的审议辩论,以410票赞成,63票反对和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近修订的国家《森林法》。

新《森林法》规定,农场主在原始森林地区从事农业开发时,必须保留至少80%的原始森林;在稀树草原地区从事农业生产,至少保留35%的原有林地;在其它植被区从事农业生产,必须保留20%的原有林地。

《森林法》还规定,在河道岸边至少要保留30 m宽的原有植被。如果河岸两旁没有植被,至少要保留10 m宽的河岸保护地。如果已经在距河岸30 m内的原生植被区内开发农场,必须依法退耕还林,恢复的林地至少应有15 m宽。

根据新《森林法》规定,土地所有者应向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机关登记,以取得合法经营土地的权利。

违反上述规定的土地所有者将受到法律制裁。但是,考虑到家庭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生产的特殊性,新《森林法》作出了补充规定,对4个“模杜洛”(土地面积计量单位,每个模杜洛依各地不同的地形而有不同的面积)以下的土地所有者,可以继续维持2008年6月之前的土地开发现状,不追究其违反新《森林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对新《森林法》的部分条款仍然存在争议,尚需逐一表决通过。巴西政府也表示,如果某些条款不利于保护森林和环境,总统将使用否决权给予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