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林业动态》2012年第35期报道-
一、国内林产品生产
2008年,越南工业原木生产量约为270万m3,其中250万m3是种植林木材,只有20万m3是采伐天然林的木材。由于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MARD)按照采伐配额制度限制天然林采伐,所以大部分木材产自种植林。2005年MARD曾采伐天然林木材30万m3,2007年为保护天然林将采伐配额削减一半,仅采伐了15万m3。种植林木材是小径木,大部分为木片工业所消耗,家具工业和纸浆厂也消耗一部分小径级种植林木材。
在“越南林业发展战略2006-2020”中,越南政府提出了3项造林目标:①木材生产量在2010年之前要达到970万m3,2020年之前要达到2 000万~2 400万m3,使天然林、种植林及疏林的木材生产实现稳定,满足林产品和纸浆工业及出口对原材料的需求;②对纸浆生产者,在2010年之前提供340万m3、2020年之前提供830万m3小径材;③现在生产林约70%是林况不好的天然林或新营造的森林。在这些森林中,今后5~10年禁止林产品采集。应该将这些森林划分区域,改善林况,提高质量,提高大径材及非木材林产品的生产力,并提高2010年以后的环境服务。
在“越南林业发展战略2006-2020”中,预料国内木材生产的迅猛增加和随之而来的进口必要性的下降,规划了越南森林行业的蓝图,但越南能否满足木材需求尚不确定。由于天然林的退化及其保护的加强,天然林合法采伐的木材减少,对种植林木的需求可能会提高。越南以出口为主的家具生产所消费的部分木材,今后很可能仍将依赖进口。种植林木材在家具制造业中的使用量很有限,2008年占全体10%强,其主要原因是与木片的竞争、从种植林到工厂的运输成本高、官僚制度以及大部分造林木质量差、规模小等。而且,家具制造业需要的是大径材,现在的造林地还不能提供大径材。
由于国内种植林主要是用于木片生产的小径材,所以对家具加工业而言,越南今后不得不依赖原材料进口。越南现在进口木材的主要国经营非法木材,所以必须确保进口木材的合法性。
二、木材进口
2008年越南进口木材11亿美元(换算成原木为900万m3)。主要进口产品是原木、锯材、薄板、胶合板、纸浆和纸。其中,原木的主要供应国是马来西亚35万m3、缅甸14万m3、老挝12万m3、美国12万m3;锯材的主要供应国是新西兰18万m3、美国17万m3、柬埔寨11万m3、巴西10万m3。
在这些木材供应国中大部分(如缅甸、柬埔寨、老挝等)被指进行了大量的非法采伐。在中国也利用从非法采伐频繁的国家进口原料进行加工,所以从中国流入越南的木材制品也可能包含非法的成分。越南进口的木材大部分用于制造家具,产品出口美国、欧盟和日本。
三、木材制品出口
2008年越南的木材出口合计为22亿美元,换算成原木相当于800万m3,其中所占比重最大的是木制家具(300万m3)和木片(400万m3)。美国、欧盟、日本是越南木制家具出口的主要贸易国。木片主要出口到中国、日本、中国台湾和韩国。韩国也是越南产胶合板的主要进口国(70万m3)。纸产品大部分出口到中国台湾(11万t)。
四、木材监督体系
进口木材根据适用规则由海关直接管理。在关税不能规定木材种类的情况下,申请MARD协助。进口商必须向海关提交海关申报书、发货清单、交货凭证、包装明细单、植物检疫证明、原产地证明等必要文件。这些文件是海关手续所要求的,与木材合法性无关。也就是说,在越南,即使是合法进口的木材但也未必是合法采伐的木材。进口商还必须向市场管理委员会申报详细的木材数量及种类等,该委员会职员每个月都要核实申报数量与实际数量是否一致。进口商还必须填写木材运输的纪录。
越南从许多国家进口木材。从印尼及马来西亚由船运进口,从其他邻国走陆路进口。船运木材到达越南最大的港口胡志明市或海防市。陆路运输的入境口岸有300个以上。
在胡志明市和海防市,采用了利用网络的e-关税服务系统。由于进口商通过互联网提供必要的信息,所以加快进口手续的办理。这是依据以木材进口商为对象的特例法在入境地海关不进行申报也可以将商品运抵国内的一项措施。进口商通过国内通关申报(ICD)手续,可进行事后申报。
关于陆路进口,越南政府与老挝、柬埔寨、中国商议采取“一次性确认”手续。这是在商品过境前位于边境的两国海关职员合作只进行一次审查的手续。现在,老挝与越南就这一手续达成了一致。如果两国之间有不同意见,必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手续解决问题。如果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双方将问题上报上级部门。这一手续从1年前开始实施,未见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案例报告。越南内陆的国境沿线检查点有300多处。
五、木材流通存在的问题
越南木材流通的基本概况如下:
(1)越南生产的人工林木材受到树种限制,其合法性和产地的确认比天然木材容易,可以通过销售合同、木材明细等加以确定。
(2)越南生产的天然林木材,通过合同书、VAT申请书、地方人民委员会批准的采伐许可及木材明细,确认其合法性和产地,但确认并非容易。尤其分类为Ⅰ、Ⅱ、ⅡA的树种,对扣押木材及进口时确认的木材用锤打上印记,但这也可以伪造,因此从国外进口非法木材的风险很高。
(3)越南进口的木材,不能依据原产地证明等进口时的文件判断其原产地;
(4)从老挝进口的木材,由专门进口商作为中间环节,因此很多木材加工企业进口的木材数量及树种依赖于进口商。
(5)有从缅甸进口珍贵树种的案例,但供应链中有缅甸的专门进口商介入。
(6)认证木材的需求确实在增加。北美、南非、新西兰、马来西亚半岛等提供了大量的认证木材。
(7)越南的木材工业企业,尤其是出口型的家具制造企业,对非法木材风险的意识正在逐渐提高。这些企业正转向使用认证木材或 中密度纤维板(MDF)等。另一方面,面向国内外市场偏好特殊的高价值树种木材产品等的企业,仍然使用来自周边国家的非法性风险高的木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