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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有林间伐事业将引进多年期合同的民间竞标机制

据日本林野厅网站(www.rinya.maff.go.jp)报道- 林野厅于2011年7月6日发布通知,依据引入竞争机制的“公共服务改革法”(2006年法律第51号)修订的“公共服务改革基本方针”,国有林的间伐事业将实行多年期合同的民间竞标机制,即通过招标将国有林间伐工作委托给中标者实施,并于2011年之内确定中标者。

林野厅对投标对象及数量和场所等做出了规定。各森林管理局可根据地理条件及间伐量每年选出1处适合开展民间竞标的场所,全国合计每年大约选出7~10个场所实行给民间竞标间伐。

林野厅还讨论了2012年度以后扩大民间竞标间伐实施的范围。根据2011年的竞标间伐实施状况,2012年度和2013年度每年也将在各林管局选定1处地理条件和间伐量适合开展民间竞标的场所实施3年期合同,即全国每年将选出7~10处开展民间竞标。

2014年以后,根据上年度实施状况,在保证竞争性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