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林业动态》2013年第7期报道- 中国台湾省的林业主管机构是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简称林务局),其前身是“台湾省政府农林厅林务局”。该局成立于1945年,经过多次改组,1989年由事业单位和事业预算改制为公务单位和公务预算,1999年由台湾省政府农林厅林务局”改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
林务局设有森林规划、林政管理、集水区治理、造林生产、森林育乐、保育、秘书、人事、会计、政风10个职能部门,并设有9个附属机关,包括新竹、南投、屏东、台东和花莲等8个林区管理处和1个农林航空测量所。其主要职责包括:
——推动森林、保安林的经营管理及自然生态保育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拟订和督导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
——规划和推动国家林道路网体系建设;
——制定并监督公有林和私有林的经营管理计划;
——指导和督促林业试验研究计划的实施;
——组织造林和管理集水区;
——指定或解除防护林,开展森林保育及水土保持;
——组织林业教育,推动森林旅游业的发展。
2012年,台湾立法委提出按照国际林业管理发展趋势,林务局应整体移交给“环境部”,但行政院农业委员会认为,有关民生方面的林业管理事务,如农用林、非木质林产品等还应由农业委员会管理,而森林保育等关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事务可以交给“环境部”管理。对此,双方争论激烈。2013年,行政院环保署改制为环境资源部后,将并入相关事业单位而改组升格为“环境资源部森林及保育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