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林业动态》2013年第11期报道- 日本南北狭长、四面环海,地跨亚热带、温带和亚寒带,气候多样。因此,日本不仅有丰富的森林资源,还有其他各种自然环境资源、丰富的物种和特殊的生态系统。为保护这些资源,日本建立了各种自然环境保护区。在这些自然环境保护区中,除了保安林和防护林归农林水产省林野厅管辖外,其他主要归环境省管辖。
1.自然环境保护区
日本自然保护区包括原生自然环境保护区、自然环境保护区和都道府县自然环境保护区3种。截至2011年3月,共有自然环境保护区890处,总面积达到14.73万hm2。其中,原生自然环境保护区指定区域5处(5 631 hm2);自然环境保护区指定区域10处(2.159 3万hm2);都道府县自然环境保护区指定区域541处(7.734 2万hm2)。在自然环境保护区的9处特别区域中有野生动植物保护区7处,面积为1.486 8万hm2;在都道府县自然环境保护区的324处特别区域中有野生动植物保护区109处,面积为2 727 hm2。
2.自然公园
日本的自然公园分为国立公园、国定公园和都道府县自然公园3个层次。国立自然公园由国家直接投入和管理,国定自然公园由国家指定,地方投入和管理,都道府县自然公园由地方政府指定、投入和管理。截至2012年6月,日本国立自然公园共有30处,总面积209万hm2,占国土面积5.5%;国定自然公园共有56处,总面积136万hm2,占国土面积3.6%;都道府县自然公园共有315处,总面积198万hm2,占国土面积的5.2%。
3.野生生物保护区
截至2004年7月,日本国内共有珍稀野生动植物种73种,其中鸟类39种、哺乳4种、爬虫类1种、两栖类1种、鱼类4种、昆虫类5种、植物类19种(其中6种为国内特有珍稀物种)。为保护这些珍稀物种,日本建立了各种级别的鸟兽保护区和珍稀物种栖息地保护区。截至2012年11月,日本共有指定鸟兽保护区82处(58.469 2万hm2)、鸟兽特别保护区66处(15.848 5万hm2)、鸟兽特别保护指定区2处(1 159 hm2)、珍稀野生动植物种栖息地保护区9处(885 hm2)、湿地保护区46处(13.796 8万hm2)。
4.湿地资源
日本于1980年加入国际重要湿地公约拉姆萨尔湿地公约后,加大了对湿地保护的力度。1980年6月,日本最大的湿地——釧路湿地(1.9万hm2)成为日本第一个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名录的湿地。据日本环境省2013年发布的数据,截至2012年8月,日本共有46处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名录,总面积达到13.796 8万hm2。近年来,环境省从保护沼泽、河流、湖泊、盐沼、红树林、沙滩、海藻、珊瑚礁、生物多样性等目的出发,在全国遴选出500处重要湿地,将对各种湿地的特性、功能、保存状况等基础数据进行调查,以制定相应的保护策略。
5.世界自然遗产
1972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了世界遗产公约,旨在保护和保存人类的共同财产,建立国际合作与援助体制。日本于1992年签署了这项公约。世界自然遗产包括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自然遗产的评价标准有4项:自然景观、地形地质、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截至2011年,日本的屋久岛、白神山地、知床、小笠原诸岛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