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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莱拟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令

中国绿色时报2014年3月5日消息 - 文莱工业及主要资源部属下的野生动物事务单位官员透露,目前,该单位正在探讨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的可行性,以加强保护濒临绝种的野生动物。他说,在现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令中,共有34种野生动物被列为保护动物,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令预计将把更多的野生动物列为保护动物,并对违法者实施更加严厉的处罚。

在文莱197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1984年修订)中,共有34种动物(23种鸟类、7种哺乳类和4种爬虫类)受到法律的保护。受保护动物属稀有和濒临绝种的动物,保护范围涵盖了它们的栖息地,民众不得捕猎、伤害及干扰它们的生存环境。文莱于1990年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IES)。为更有效地履行公约下的义务,文莱于2007年12月31日实施2007年野生动植物保护法令,为出口和转口野生物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并针对各种违法行为制定了刑罚。在该法令下,违犯者将被判处1年的监禁和2000文莱元(折合1万余元人民币)的罚款。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任务于2012年11月28日从博物管理局转移到了工业及主要资源部野生动物事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