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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森林保护最新进展与课题

《世界林业动态》2014年第5期报道 - 日本《海外森林与林业》2013年9月发表清水正的文章,介绍了秘鲁森林保护近况。

秘鲁拥有的热带林面积仅次于巴西、刚果(布)和印尼,居亚马孙盆地第二位、世界第四位。另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2010年森林资源评估》报告,秘鲁的森林为6 790万hm2,占国土面积约53%。另据国际热带木材组织(ITTO)《热带林管理现状2011》报告,秘鲁大部分森林是分布在亚马孙流域的热带湿润林和雨林,面积约5 700万hm2;在太平洋沿岸分布着干旱林和半干旱林约1 100万hm2,在靠近厄瓜多尔的北部沿岸分布着红树林。

根据秘鲁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提交的第二次国别报告,秘鲁森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来自安第斯山的移民、小规模土地所有者放牧区的扩大以及轮垦土地的扩大,还有1940-1970年为开拓农业用地鼓励向林区移民的政策、热带林地区的道路建设、热带林地区人口增加及贫困等。

秘鲁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积极致力于森林保护和可持续开发并举的法制建设等,现在虽然尚未达到全国范围的实施,但在局部地区积极开展的尝试活动呈增加的趋势。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于1981-1990年,在乌卡亚利省实施了"亚马孙林业开发实地实证调查",开展了有用树种造林等试验。在秘鲁国内,以农业部为中心,在国家、省和地区层面上推进和实践了森林生态系统恢复和保护措施,但是,考虑到要抑制导致森林减少和退化的非法活动(非法采伐及采金),并通过增加投资来控制今后的森林下降率,就必须有大量的技术和资金的援助,以实现这些目标。

一、秘鲁森林政策的变迁

关于规定可再生自然资源(包括森林)原则的法律框架直接被写进了秘鲁宪法,而且在一般环境法(法律第28611号)及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基本法(法律第26821号)中也有详细记载。在国家层面上,自然保护区法(法律第26834号,1997年通过)及森林和野生动物法(法律第27308号,2000年通过)制定了秘鲁可持续森林经营(SFM)和森林保护的具体的法律框架。

2000年通过的新的森林和野生动物法,使秘鲁的国家森林政策得到具体化,规定了关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及森林恢复的若干选项。确立了独立的森林管理机制,官民两部门及民间团体的利益相关者开展了广泛合作,正在积极推进关于可持续森林经营共同倡议的制定。但是,在辽阔的亚马孙森林,秘鲁仍然面临着规定的执行和适用及手段措施上的重大课题。

二、林业主管机构及其职责

1.农业部(MINAGRI):管理森林许可和造林

在秘鲁环境部成立之前,国内的林业(木材生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主要由农业部管理。现在,在秘鲁约6 900万hm2森林中约有900万hm2作为特许租借地给与民间等,其中700万hm2是木材生产租借地。农业部对全国森林问题负有管理的责任,但是根据近年的法律,现在已将权限转让给洛雷托省、乌卡亚利省、马德雷德迪奥斯省、圣马丁省、瓦努科省等5个省。预计今后也将把权限转让给其他省,现在正进行移交工作。权限的内容是森林管理和控制,也包括森林财产和动物相关项目。但是,在洛雷托省及乌卡亚利省,桃花心木等高级森林木材的非法采伐及森林特许地的森林未必得到保护。农业部方面在这5个省推进了高级森林木材重点保护政策的执行。根据这一情况,建议利用能够掌握全国森林的中分辨率卫星图像数据作为今后对森林租借地的管理和非法采伐的监督手段。而且,农业部至今一直在全国推进针叶树及桉树等造林事业,截至2010年已造林约100万hm2,约占国土面积0.8%。

2.环境部(MINAM):制定森林保护及气候变化对策

秘鲁是森林减少率较低的国家,近年经济加速增长的结果是森林减少和退化的威胁正在迅速扩大,尤其是土地利用变化引起的活动成为秘鲁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原因。秘鲁政府接受民间团体的支持,在国家、省和地区层面上推动和实践了森林生态系统恢复和保护工作,但对于抑制成为森林减少和退化主要原因的非法采伐活动,以及通过投资以降低今后的森林下降率,必须在技术上和资金上给与进一步的支援。因此,2008年成立环境部,修订了森林和野生生物法(Forestru and Wildlife Law),并开始实施森林保护和减缓气候变化的国家森林保护计划(PNCBMCC)。而且,以环境部为中心的REDD+政策迅速推进,就秘鲁REDD+研究的关于"MRV(测定、报告、验证)的建立"及"森林财产的建立",或"与登记结合的信息系统的建立"等计划,正在与各捐款方协调进展。

3.国家森林保护计划

在秘鲁国家森林保护计划以2021年为目标要保护的5 400万hm2森林中,环境部直接管辖的是土著居民及农民组织管理的1 400万hm2森林,约占全部保护面积的26%;国家公园管理局管辖国家自然保护区、地方保护区及个人管理的保护区合计1 700万hm2,约占31%;农业部及省政府管辖的特许森林合计1 800万hm2的,约占33%。

4.补助金制度建设及其成果

秘鲁政府自2010年起实施的有条件的直接发放补助金(TDC)是一种环境对策补助金,广义上讲也可以说是支持生态系统服务的一项措施,即生态系统服务支付(PES),但这不是由市场交易产生的,而是近类似于经济手段分类中的传统方法之一——补助金。

秘鲁的TDC以土地登记的土著民族村落及农民村落为对象,对符合森林保护的若干条件者,每年每公顷支付10新索尔(约合4美元)的补助金。截至2012年,对以5个省的48个村落为对象的约43万hm2的森林保护实施了补助。

各村落领到的补助金主要用于雇佣管理违禁捕鱼及非法采伐的巡逻人员,种植果树等,管理养鱼场,由农林业进行的咖啡栽培及红木Bixa orellana(Achiyote)的栽培等。TDC的对象村落有48个,其中平均保护森林面积为8 990 hm2,各村落平均补助金受益家庭为48户,其中最少只有8户,最多的达到427户。

三、森林保护面临的课题

秘鲁负责森林保护的机构为农业部、环境部和国家公园管理局。其中,农业部主要负责特许地等生产林管理;环境部主要管辖土著民族及农民开展的森林保护;国家公园管理局主要负责国家公园等的保护。由于森林保护至少横跨3个相关机构,因此要求今后的工作应具有整合性。而且,秘鲁的森林下降率与近邻国家相比是较低的,由于连接亚马孙地区和沿海地区道路的建设及安第斯山地区向亚马孙地区移民的增多等,森林减少是否可以得到遏制是难以推测的。关于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课题之一的REDD+,在项目层面上的碳信用交易在秘鲁国内也得以实施,也不缺少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的国家级对策。

环境部的国家森林保护计划从2010年开始实施的环境对策补助金一开始建立就存在着诸多问题,但作为试验项目正在进入正轨,今后在以国家层面大规模展开为目标上,要求提高其效率和持续性。现行的DTC是在不考虑现有森林状况(密度和树种结构等)的情况下,一律按照平均每公顷每年10新索尔(约合4美元)提供补助。在邻国厄瓜多尔实施中的Socio Bosque项目中,将各社区及土地所有者的森林状况及耕地、居住区等进行划分,按照各土地价值设定补助金。秘鲁也应研究引入适合国内状况的按分类设定的补助金。而且,DTC对社区的支付基本上限是每年一次,但社区急需资金的时候很多,应研究每年2~4次分期支付的方式。

最后,回顾秘鲁至今的森林保护政策,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是由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政策,今后也必须研究如何开展由当地社区居民主导型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