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林业动态》2015年第13期报道 - 2015年2月出版的《台湾林业》刊登了中国台湾省(以下简称台湾省)林务局局长李桃生的文章,该文简要回顾了2014年的工作,并强调了2015年的工作重点,主要内容如下:
2014年新造林2 177 hm2。在森林保护方面,查处森林产物盗窃犯罪233人次,人赃俱获率为60%。森林游乐区接待游客514万人次(比2013年增长23.92%)。治山防洪工程200件,有效抑制土壤流失483.2万m3,治理崩塌地面积153.3 hm2。另外,"林后四林"森林公园继"花莲大农大富"森林公园和"嘉义鳌鼓湿地"森林公园之后于2014年6 月14 日隆重开园。至此,台湾行政院"爱台12项建设"中提出的三大平地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全部完成。
据台湾森林法第1 条及第5 条,台湾森林管理应以国土保安长远利益为主要目标,并以发挥其公益及经济效用为宗旨。因此,林务局将以"永续森林经营和维护生态保育"为核心理念,以积极态度面对新形势,在2015年着重推进以下工作。
一、对用材林经营区进行造林地清查,开展森林更新作业,促进人工林产业发展
依照台湾森林经营管理方案第1条规定,自2003年起,台湾林务局管辖的森林实行分级分区管理,分别设立用材林区、国土保安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娱乐区。在木材需求增加及国际环保趋势下,人工林经营将成为森林保护的关键。
位于用材林区的人工林面积约12万hm2,应优先推动其合理化经营,作为未来木材生产基地。为此,应准确掌握人工林面积、蓄积及生长状况等信息,以适时采取强化人工林经营管理及生产作业等相关策略,包括加强疏伐抚育、研究对环境友好的森林收获作业与技术、改进林木生产作业流程与技术规范及促进成立林木合作社等。
台湾林务局已启动人工林清查工作。利用造林地地图、第四次森林资源调查土地覆盖图、数字化地形图、交通路网图及林道图等手段清查各造林地现况,并计算出各造林地的运输成本,再筛选出作业难度为"易"且位于用材林区并具有生产潜力的人工林约3.57万hm2。
2015年,将对筛选出的人工林造林地进行实地勘查,建立台湾人工林产业经营模式,提高台湾木材自给率,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1)整合原料供给链,构建区域林业生产体系,降低生产成本,稳定供应竹材原料。促进组建林业合作社,开发环境友好、有利于水土保持的高效采伐技术。(2)持续推动竹炭CAS(台湾优良农产品标准)认证、台湾炭商标与台湾产木竹材产地证明制度。建立台湾炭材产业区及新型竹建材产业区,连结竹材产业上中下游。(3)建立云端服务产品市集系统,通过林产品二维码(QR-Code)与社群网站建设构建木、竹材多元化营销渠道。(4)加强林产科技研发成果技术转移,提高林产工业的国际竞争力,拓展国内外新兴市场。
二、以第四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为基础,加强森林生态监测
林务局已在全岛不同林型与海拔高度设置森林永久样区,每5年复查一次,迄今已获得累积长达10~15年的森林生长调查资料,成为台湾林木生长与枯死数据最完整与直接的数据来源,并已依据该信息建立12种主要树种的蓄积量生长模型。
第四次森林资源清查已于2014年底完成外业内业工作,调查结果为:全台森林面积约218.6 万hm2,森林覆盖率60.92%,森林总蓄积约4.6 亿m3。未来对于森林蓄积的掌握,可运用已建立的林木生长模式进行推估,定期更新林分蓄积数据。此外,连续的长期的地面样区调查仍有维持的必要,因此林务局整合了以第四次资源清查系统样区为主、森林永久样区为辅的连续性复查机制,筛选保留了具代表性及成本效益的系统样区共计1 376 个,以获得连续的全面的林分生长信息,对生长模型进行修正,掌握林分的变化趋势,并进行适当的经营管理。
2015年将以建成的系统样区为基础,掌握不同地区、不同海拔高度和不同造林树种的森林生长情况,制定人工林收获表,建立森林永续经营的长期监测体系。
三、推动森林游乐区跨区域合作及强化森林的生态旅游功能和自然环境教育功能
生态旅游、环境教育及自然体验功能是台湾森林经营目标之一。林务局已建立8处自然教育中心,场域辽阔,拥有多种栖息地类型,已规划逾250套教育方案,提供多种森林环境教育服务。
生态旅游的推动,可为原住民部落及山村社区带来新的契机。林务局将以各森林游乐区为基础,结合邻近社区及相关产业,规划森林生态旅游游程,切实拓展旅游路线的广度和深度,让森林游乐区周围的部落、社区获得经济利益,促进地方发展。
此外,还将引入创新财务机制,积极执行跨区域增值策略,如:推行森林游乐区旅游套票,借助热门森林游乐区提升较小型森林游乐区知名度;推出森林游乐区交通联票方案;与相关政府部门或运输业者合作,解决森林游乐区交通不便的状况;整体规划森林游乐区的森林生态旅游游程,将各具特色的资源点由点对点的连接延伸为游程线的串联,藉此彰显森林生态旅游概念的独特性。
四、切实建立与原住民的伙伴关系
原住民多居住山区,其生活与山林息息相关,长期以来通过传统的生物多样性知识利用山林的自然资源,但原住民族的生活及自然资源使用仍受限于各种法规。2005年2月5日原住民族基本法制定施行后,对原住民族土地、文化与生活习俗必须予以尊重和承认,必须切实面对和妥慎调节部落族人与森林主管机关之间的关系。如何与原住民切实建立伙伴关系,增加双向平等互动,是林务局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任务。
林务局将逐步落实与原住民族建立共管机制。目前,已依各地原住民族、部落特性及合作情形,建立5个原住民族共管咨询委员会,就区域内推动林业经营及自然保育相关的工作方针或计划方案的制订、执行与评估等事项,提供建议与咨询。2015年林务局将制订共管咨询平台的指导原则,扩大发展与原住民共存共荣的伙伴关系。
此外,林务局将整合现有的社区林业服务,建立"社区生态推广云端服务(简称社区生态云)",由政府提供云端服务,联合台湾社区发展协会,协助社区进行特色规划发展,发展生态旅游与开发当地特色产品,并建立"土著部落特区",协助土著部落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山村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