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网站2010年12月20日报道- 在12月11日闭幕的坎昆气候变化大会上,193个国家达成了一系列协议,包括70多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登记各自在2010年宣布的减排目标和行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执行秘书菲格雷斯12月20日发表声明,敦促各国尽快落实坎昆系列协议,提高全球温室气体减排量,并迅速启动协议设立的新机构和基金。
对于国际社会商定的发达国家在2020年之前为发展中国家每年提供1 000亿美元的长期融资目标,坎昆协议决定建立一个“绿色气候基金”,并规定基金的24个董事会成员必须平衡地代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此外,坎昆协议还决定建立一个“技术执行委员会”和“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促进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技术转让与合作。
菲格雷斯表示,坎昆会议极大地扩大了在联合国领导下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和资源,这些成果必须以有魄力的实际行动尽快落实,同时需要可信的问责体系衡量真实的进展。她强调,即使目前所有国家宣布的减排目标与行动全面得到落实,仍然只能在60%的程度上实现科学家们所要求的将温度上升控制在2℃以内所需的减排量,而温度上升2℃将难以保证最脆弱人群的生存。
对于发达国家承诺在2010-2012年为协助发展中国家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提供300亿美元的快速启动资金,菲雷斯呼吁发达国家尽快根据协议向《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详细的供资情况,以便秘书处能够按要求在明年5月就快速启动资金的筹资和分配提供第一份报告。
一个多星期前在墨西哥坎昆落幕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超出人们的预期,在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方面,就资金、技术等具体问题达成了一致,从而形成了迄今为止国际社会最大规模的集体减排努力的基础,而且还规定了全面的问责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