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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林业改革的主要内容与问题

一、林业改革的主要内容

据日本《林政新闻》2010年5月12日、6月9日报道,日本已确定了关于“森林、林业再生计划”具体化的改革要点。森林和林业基本政策研讨委员会2010年4月28日召开第4次会议,公布并通过了“森林、林业再生计划”改革草案。其主要内容是把结构复杂、形同虚设的森林计划制度改革为“简明易懂的制度”,在此基础上把市町村放在推进林政工作的主要位置上,将扶持政策集中在“有意愿者”身上等,改变“撒胡椒面”式的行政补助办法。

“草案”将国家的作用定位在“制定与森林抚育经营和保护相关的计划、基本规则和与之相应的必要的计划量”,关于2001年对3种森林功能的分类(水土保护林、森林与人共生林、资源循环利用林),因为国民难以理解,决定予以取消。另一方面,为阻止无序采伐和保证再造林,将“确定皆伐面积上限的最低标准”作为新的国家职责。

都道府县的职责是对158个森林计划区(10万hm2规模)的各辖区“提出广域视角下的森林经营规则”;管理着数万公顷森林的市町村要制定“具体的森林经营规则、路网整顿基本计划、集约化经营计划”,使现行市町村森林整备计划具有“森林基本计划的地位”,成立市町村森林委员会(暂定名),强化普及指导体制。进而,将“森林施业计划”改为“森林管理计划”,建立仅对制定该计划的“有意愿者”给与“必要的经费援助的新扶持措施”(直接支付)等,明确了要推进有甄别的和集中扶持的方针。

2010年6月3日召开的森林和林业基本政策研讨委员会第6次会议又将“森林管理计划”更名为“森林经营计划”,并根据下游配套措施不充分等意见,补充了一些对策,如提高木片用材的利用率、培养木材流通的统筹协调员等商业对策,以及合理配置中间储木场等物流对策。

二、林业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理想与现实是有差距的,人力与资金的扩充也是必不可缺少的。“草案”将市町村放在林政改革驱动力的位置上,可以说是在高举“地区主权”大旗的民主党政权下的必然潮流。但市町村的行政执行能力不够强。如果不正视现实,“计划”恐怕要画饼充饥。

据总务省2009年“地方公共团体定编人员管理调查结果”,林业行业的职员人数在都道府县有8 600人,而市町村只有3 221人,尚不足都道府县的一半。在其他行政部门,市町村职员人数均超过道府县,唯有林业部门面临基层人员极为缺少的不合理结构。

为改变人力资源绝对不足的现状,“草案”提出应创立务林人制度,构建支援市町村行政的体制,但是“日本式务林人”的具体形象和务林人的培养体系尚处于研讨阶段。“草案”还提出“当前要发挥约1 400名林业普及指导人员及约5 000名国有林技术人员的作用”。

要确保人才,就需要资金(预算=补助)。但是,民主党政权正在讨论引进将各种补助金整合起来统一分配的“综合补助金”制度,目的是取消“带有附加条件的补助金”,扩大自治体权限。但是,这将会导致自治体内部争夺补助金的恶意竞争,不能保证实力弱的市町村能够像以前一样得到森林和林业的相关补助。当市町村之间的差距比现在进一步加大时,谁对覆盖着国土70%的森林的经营和管理负责呢?回答是:没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