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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桧木的非法采伐与环境保护问题

日本《木材情报》2010年12月报道- 近年来,环境NGO等高度关注的事件之一就是智利桧木Fitzroya Cupressoides的非法采伐问题。智利桧木是南美南部固有的柏科树木,树龄可达到3 600年,树高可长到50 m,直径达到5 m。智利桧木生长在智利和阿根廷,其中大部分生长在智利中部偏南的第10区。智利桧木林面积约占天然林总面积2%,为25.8371万hm2,其中20%是国家野生区域保护体系指定的保护林。

智利桧木在1975年以后被列入华盛顿条约附录Ⅰ,1976年根据第490号法令被指定为国家天然纪念物。该法令禁止桧木活立木采伐,允许枯死木及土埋木(埋在土里的倒木)的采集和交易,但要依据智利林业管理机构CONAF的详细采集计划并在监督下进行。

从华盛顿条约事务局的贸易数据中可以了解到1975年以后智利出口桧木的交易情况。这些数据显示,在20世纪90年代前曾有过桧木原木及锯材的出口,但是进入2000后出口量缩小,尤其在2005年以后出口产品大部分是雕刻品。对日本的出口截止到1994年。在环境NGO的报道中,尽管也有关于1989年和1994年桧木(推测是智利产)在瑞士被扣押等问题,但也列举了华盛顿条约附录Ⅰ对国际贸易产生的一定制约,如1999年后桧木交易量减少。

但是,2000年以后围绕桧木的非法采伐问题议论纷纷,引起一些环境NGO的重视。例如,2005年在智利第10区,CONAF职员提出了对桧木非法采伐的怀疑,绿色和平主张追究其非法行为等。最近在第10区,2010年1月当选为新一届总统的塞瓦斯蒂安·皮涅拉的支持者,在选举期间揭露了桧木不正当交易的犯罪事件。

关于智利森林的非法采伐问题,在大企业主导型的林业、林产业与环保组织和地区住民之间,存在着很大的意见分歧。环保组织和当地住民对智利面向出口的大企业主导型林业和林产业提出了批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林业和林产业相关的大企业大量获得农地及天然林,以及用外来树种进行大面积造林;②为生产出口型林产品(阔叶树木片等)对南部天然进行了大量采伐;③出口型纸浆厂的建设引起河流、地下水、大气污染及噪音公害等问题;④大型企业对原住民(马普切族)权利的侵害。

从这些批评中可见各方的分歧,直至2010年各方的隔阂仍未得到解决。以马普切族问题为例,林业和林产业界认为,马普切人是对盗伐和森林放火不加以抵制的“恐怖主义”,而马普切人则认为林业和林产业界是他们祖先土地的剥夺者。

根据智利大型林产企业集团CMPC2008年年度报告,在第9区Tirúa地区,过去3年里有300 hm2森林被盗伐,经济损失150万美元;在Lleu-Lleu/Tirúa的整个地区,2005-2008年有近200例犯罪记录。因此说,智利的非法采伐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2008年7月,智利通过了“天然林恢复计划林业振兴法”。随着新法律的成立,20世纪90年代以桧木为主掀起的大规模天然林保护运动已进入一个有法可依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