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2012年11月2日报道- 日前从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组织(亚太森林组织APFNet)获悉,中老两国在林业诸多领域开展合作的互补性很强,随着区域内各种合作平台的不断壮大,中老两国的合作渠道和合作方式也有了新的拓展。
中老两国林业合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主要合作领域为地方层面的森林防火和保护区管理。2000年,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老挝之际,中老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双边合作的联合声明》。其中,双方确认进一步加强两国农林合作,在农林资源开发、农林技术和农林机械、农林产品加工、病虫害防治与监测、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互利合作。
2004年,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在北京会见来访的老挝农林部副部长提·蓬马萨克一行。双方认为,两国在林业诸多领域开展合作的互补性很强,应在两国双边关系的框架内,促进双方互补和互利合作。
今年7月,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率团访问老挝农林部,同老挝农林部副部长提·蓬马萨克举行会谈,双方就两国林业合作事宜交换了意见。通过会谈,中老双方达成共识,计划通过能力建设项目和示范项目等方式,在社区林业发展、森林资源管理、非木质林产品、森林执法和退化天然林恢复等领域开展合作。
自亚太森林组织成立以来,老挝就一直积极参与亚太森林组织的各项活动。在亚太森林组织平台下,由中老共同参与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及马来西亚森林覆盖及碳制图项目”已进入中期阶段,项目将对区域森林资源变化进行监测,同时帮助提高区域内森林资源评估和制图方面的能力。此外,通过亚太森林组织,已有4名来自老挝国立大学的奖学金生在中方的资助下于北京进修硕士学位,9名来自老挝的林业政府官员参加了中方所举办的社区林业与森林可持续经营培训班。中老双方还将在森林可持续经营方面加强进一步合作。
老挝为我国近邻,自然条件优越,森林资源较丰富,其林产品(原木和木制品)出口占老挝官方总出口创汇收入的41%,林业在老挝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老挝是珍贵木材产地和出口国,为我国重要的木材进口合作伙伴。中老两国关系友好,发展林业友好合作的基础深厚,前景广阔。
经过几年的发展,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亚太森林组织已逐渐成长为推动先进林业理念传播、深化区域合作的重要平台,是中国与亚太区域内各国共同发展的纽带和桥梁。未来,亚太森林组织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区域合作机制的合作,如亚欧会议(ASEM)、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GMS)和东盟(ASEAN)等组织合作,推动亚太区域内林业合作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