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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木材生产与贸易

《世界林业动态》2015年第5期报道 - 越南大部分木材采自人工林。2005年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批准了天然林30万m3的木材采伐量。2007年的采伐配额因天然林保护减少了一半,仅为15万m3。但是出现了很多的非法采伐,天然林的实际采伐量远远超过采伐配额,估计为55万~60万m3。

越南政府为制止工业采伐造成的森林急剧减少,上世纪90年代林业政策从开发转向了保护。1990年初期,政府禁止了原木和锯材出口。1997年永久性地禁止了"特种用途林"的木材采伐,就天然林的商业采伐设定了允许采伐比例。通过这项政策,天然林采伐量从1997年的52万m3减少到2000年的30万m3。现在,森林采伐仅限于生产林中,其范围相当于森林总面积约40%。政府通过采伐配额管理将2007年天然林开发限制在15万m3。由于天然林采伐受到了如此严格的限制,越南采伐的木材大部分是速生的桉树及早叶相思树人工林小径木。人工林木材约80%用于纸浆及造纸原料。品质较高的橡胶、松树、相思树采伐量约30万m3,用于家具及工艺品的木材加工业。

越南木材的80%靠进口,20%在国内生产,其中天然林采伐量估计为50万m3左右,300万m3产自人工林。在天然林生产林中,利用天然林的企业必须制定投资及森林管理保护生产运营计划,家庭和个人必须制定森林管理保护生产运营计划,并获得政府的批准。在人工林生产林中也要求利用者制定森林培育计划。人工林生产林利用国家预算进行培育和经营时,采伐者必须向政府提交采伐计划。采伐计划必须遵照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批准的全国计划,得到地方(省或中央直辖市)农业与农村发展局的认可后,纳入地方森林采伐计划。省的农业与农村发展局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监督下的地方(省或中央直辖市)的林务局提出此法计划。此后,林务局做出森林采伐决定,森林利用权人根据森林采伐决定采伐森林。

在越南,现在约有1 500个木材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合计为250万m3,其中450家企业从事出口业。木材制品的出口大部分为户外家具,其他的还出口木片及锯材等半成品。

越南木材加工业的结构组成为国家管辖、地方省及团体或民间企业经营。锯材工业设备陈旧,因技术问题和原材料不足,开工率很低,约为40%。而且,锯材厂的出材率为35%~45%。单板工厂的开工率约为60%,且因技术加工落后质量不高。胶合板工业也利用老旧设备在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