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林业动态》2014年第26期报道 - 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位于中亚地区,与阿富汗、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毗邻。国土面积44.74万km2。
一、森林资源
由于特定的地理和自然气候条件,乌兹别克斯坦森林资源较少。据FAO统计,截至2010年,全国林地总面积为415万 hm2,其中森林面积327.6万hm2,占国土8%。人均森林面积0.11 hm2。森林蓄积量为2 600万m3,单位面积蓄积8 m3/hm2。森林生物固碳量为1 900万t,平均每公顷6 t。
森林面积中有原始林7.2万hm2(占2.2%)、天然次生林256.9万hm2(占78.4%)、人工林63.5万hm2(占19.4%)。森林蓄积中有针叶林蓄积700万m3、阔叶林蓄积1 900万m3。
由于土壤和气候条件,森林主要分布在沙地平原、山谷河滩和山区。森林树种主要有梭梭、红柳、杜松、阿月浑子、山杏、苹果、山楂、胡杨和沙枣。森林全部为国家所有。其中,水土保持林占93%,生物多样性保护林占6%,其余为生产林等。
近20年来,森林面积总体上增长了,但最近几年有所下降。在1990-2000年森林面积年均增长0.54%,2000-2010年年均增长0.22%,但是,2005-2010年森林面积年均减少了0.12%。森林面积的增长以人工林为主,1990-2010年增长了43.2万hm2。
二、森林经营
1.制定森林经营计划
2006年,乌兹别克斯坦林业司出台了《2006-2010年林业发展规划》,强调造林和森林恢复,提出增强森林的环保和生态功能,扩大林地面积和提高森林覆盖率,扩大药用植物种植面积,加快发展合资林业企业,选育适应不同地区气候条件的新树种,更有成效地贯彻前期的方案政策等。目前,这些目标已初见成效。
林业部门制定的长期规划在许多方面表现出计划体制时期前苏联的特点:经济计划包括计划播种、计划种植;支持天然更新和造林措施,规定各种类型树种的造林数量和指标;在林业管理监测和评价中沿用前苏联时期的办法等。
2.森林保护
近年来,乌兹别克斯坦森林退化严重。干旱、雷击火灾和病虫害等自然原因引起了全国1/3的森林退化,而人口的急剧增长带来了更大的负面效应。近一个世纪以来,全国人口增长7.5倍,且大多数分布在农村,加剧了土地和森林之间的矛盾,毁林现象频发。
受气候条件影响,乌兹别克斯坦时有林火发生。2008年林火面积为2.06万hm2,占当时森林总面积的0.6%。为保护森林免于火灾,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制定森林保护法律,确保政策稳定性;加强防火管理,在火灾高发季节限制或禁止居民进入森林;保护森林免受森林使用方法的破坏,包括非法采伐及其他有害影响;要求森林使用者遵守森林防火安全制度,在作业地点采取防火措施,在出现森林火灾时能保障灭火。
夏季为森林病虫害高发期。对此,政府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治:关注及预报森林风险、工业危害区、公共生活污染及其他因素发展情况,采取措施预防大量有害生物繁殖及森林病害传播;要求森林使用者使用生物方法防治病虫害,尽量避免使用化学药剂。
乌兹别克斯坦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签订了一系列关于生态保护的国家公约,如《保持生物多样性公约》(1995年批准)、《联合国关于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9年批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2001年加入)。这些公约由乌兹别克斯坦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协调履行。乌兹别克斯坦还实施了生态保护领域的一些国际项目,如"西部天山生物多样性保持"、"完善环保机构项目"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环保大纲"等。
3.人工造林
由于土地类型多样且差异明显,各地区的造林目标有所不同。在沙漠地带的河谷及绿洲周边,重点建立防护林带以防止底部盐碱侵蚀土壤表面,防治沙尘暴及大风沙尘天气,保护周围铁路、公路及天然气管线;在立地条件较好的山谷地带,重点发展种植园以提高木材生产,满足居民休闲游憩需要,同时为周边旱作农业调节小气候,防治土壤侵蚀;在广大的山区,植树造林主要用于改善地表径流,防治泥石流和维护生物多样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