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林业动态》2015年第20期报道 - 日本林野厅从2014年度开始重新评估以补助金为前提的森林经营计划认定条件,将以前"林班的1/2"作为森林经营计划的认可条件改为在一定区域内确保30 hm2以上。这是根据经营现场关于经营计划认可条件不局限于林班的呼声做出的决定。
该计划是由民主党政权时期的"森林、林业再生计划"提出的,依据2012年森林法修改,自2013年4月起实施。由于增加了作业集约化及路网整建,以成片的森林为对象集中投放补助金等,以推进运输间伐、提高国产材供应能力。但同时指出,如不制定该计划就不发给补助金的以间伐运输为条件的做法也存在着无视市场需求生产材的弊端。
2012年12月重新掌握政权的自民党,在2013年夏的参议院竞选公约中明确提出"重新评估根据现场实况进行必要作业的《森林经营计划》"。林野厅接受这一建议,在听取都道府县知事意见的同时,与2013年8-9月在全国7个地方、7个地点召开了森林经营计划现场会,掌握现场意向,对计划内容进行了重新评估。
重新评估后,作为认可经营计划的条件,将计划涉及的面积从"林班的1/2"放宽至"区域内30 hm2以上"。在条件恶劣不能保证30 hm2的地区,如果依据2013年6月制定的间伐等特别措施法(第461号)编制计划,作为国库补助对象,也将采取以编制森林经营计划为目的的次善之策。
此外,还决定民主党政权时期停止的路网整建定额补助(1.4万日元/m)也以路网整建落后的地区为对象加以恢复。


